维珍天科膏等批次品不妮染发化妆合格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国家药监局11月22日发布通告,维珍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中,妮天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科染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发膏维珍妮自然黑染发膏、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等批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次化此次不符合规定的妆品45批次产品多数为染发产品,抽检发现的不合主要问题是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其中有个别公司生产的维珍多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标识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妮天4批次天科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靓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科染3批次玛奇诺染发膏、广州市钰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发膏3批次钰彩染发膏、广州市鑫理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等批3批次鑫理想染发膏、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次化2批次美度染发膏等。 抽检不合格的妆品维珍妮自然黑染发膏。资料图片 此外,部分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如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珍妮自然黑染发膏等。据了解,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是化妆品准用染发剂之一,其在染发产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5%(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占染发剂与氧化剂质量之和的比例)。2006年12月,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曾发布该组分的评估报告,称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作为染发剂,以最大浓度为0.25%应用于成品化妆品中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显著危害,但具有一定的致敏性。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辽宁、广东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
- 互联网巨头上演移动金融“三国杀”
- 麦当劳面临多重问题 推多样新品力挽危机
- 漳州发展拟定增6亿加码主业 大股东拟认购三成
- 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 快讯:电力股快速拉升 漳泽电力涨停
- 春运神器:“硬座宝”一秒变卧铺 医生建议慎用
- 多种“被”恐惧症齐发 春节女性情绪易爆发
- 新场景 新体验 新活力_
- 1.2吨硬币存银行屡遭拒 银行拒收硬币违反规定
- 互联网巨头上演移动金融“三国杀”
- 百度百家:微信红包支付大战开局
- 中国气象局:预计9月后期还可能有1个热带气旋登陆或明显影响我国
- 复牌涨停股价超贵州茅台 长春高新成A股新“一哥”
- 四大国有银行上浮存款利率 门槛有所差异
- 晋江金改五大创新突破
- 如何正确购买儿童用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种儿童用品消费提示
- 平安银行启动生前遗嘱 成首家出台危机预案银行
- 平安银行启动生前遗嘱 成首家出台危机预案银行
- 京银行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速放缓
- 搜索
-
- 友情链接
-